互金协会发布债务催收公约 超出法律规定部分不得催收

2018-3-29 09:10| 发布者: 得月街小姐姐| 评论: 0|来自: 财联社| 查看评论

财联社3月28日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要求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相关背景

今年1月29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消息称,分别于1月18日、1月24日组织召开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催收自律公约》)相关研讨会及座谈会。

李东荣会长指出,要充分认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从业机构要树立正确的风控意识和理念,不能将债务催收作为主要的风控措施。他强调,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自律与监管联动”的指导思想扎实做好《催收自律公约》制定实施等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自律工作,希望政产学研专家对《催收自律公约》提出积极中肯的意见,同时要求从业机构认真审视自身债务催收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当债务催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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